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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21-2035)规划文本
来源: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4: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21-2035)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规划总则 1

第二章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 5

第三章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6

第一节 分类收集  6

第二节 中转运输  8

第三节 设施建设  9

第四章其他生活源固废收运处置 11

第一节 餐厨废弃物  11

第二节建筑垃圾  11

第三节 粪便  12

第四节大件垃圾  13

第五章城市保洁 14

第一节 城市道路保洁  14

第二节 城市水域保洁  15

第六章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17

第一节公共厕所  17

第二节 环卫停车场  19

第三节 环卫工人作息场所  20

第四节 废物箱  20

第五节 供水器  20

第七章环境卫生管理 21

第一节监管体系  21

第二节应急体系  21

第三节 智慧化管理  22

第四节科技进步  23

第八章环境影响与控制 24

第九章规划实施 25

第十章保障措施 28

第十一章附则 30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夯实启东市环卫行业发展基础, 推行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环卫公共设施建设, 提升环境卫生设施服务能力, 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同时, 配合启东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使环境卫生设施系统地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计划,特编制本规划。

第2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 以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为出发点,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和环境卫生建设标准的要求,遵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明确环境卫生工作发展目标,发挥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在环境卫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与生态环境要求相一致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生活源固体废物收运处系统、科学合理实用高效的城市保洁系统和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系统,实现启东市环境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成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美丽宜居新启东提供支撑。

第3条规划原则

1. 城乡一体, 区域统筹。打破行政区划和城乡“二元”格局,逐步减小并最终消除环境卫生方面的城乡差别; 各区域生活垃圾统筹处理, 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城乡一体化有机整体。按照区域协同、共享共建的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指导作用,加强城镇生活垃圾设施的系统谋划和优化布局, 依托城市、辐射区镇、兼顾农村,构建从生活垃圾产 生、分类、收运、处置全过程管理体系,统筹完善城市、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

2.多方共治, 市场导向。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 充分发挥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 有效发挥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引导和组织作用, 积极发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舆论监督作用,完善体制机制, 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卫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规范市场环境, 健全市场机制, 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生活垃圾产量减量化、垃圾再生利用资源化、垃圾处理无害化以及环境卫生事业发展产业化。

3. 生态环保, 科学管理。遵循“生态建设、绿色发展”的理念,以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目的,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支撑环卫行业发展,打造整洁、舒适、优美、安全的公共环境, 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环卫行业全领域系统设计和建设,建立垃圾从产生、投放到最终处理全过程、全链条体系。倡导节约和低碳的消费模式, 强化城市垃圾源头控制,从作业服务、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宣传引导等方面实现环境卫生管理 全覆盖。

4.园区引领, 创新驱动。开展固废环保产业园区建设,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 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 提高各种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要求,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技术、理念和模式创新,强 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重视技术进步对行业发展和变革的推动作用, 建立生态环境卫生大数据智能化精准常态化管理新模式,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提高环境卫生创新精准化管理服务水平。

第4条规划期限及范围

规划期限: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

规划范围: 与启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保持一致,启东市域行政范围包括启东市中心城区及所辖镇村地区; 重点研究范围是启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第5条规划依据

一、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修正)

(6)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改委 2015 年第 25 号令)

(7)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

(8)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7 号)

(9)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8 号)

(10)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9 号)

(11)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6 号)

(12) 《江苏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 年修正)

(13)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政府 70 号令)

二、 标准规范

(1)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50337-2018)

(2)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3)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 101-2008)

(4) 《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2016)

(5)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

(6)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 号)

(7)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 102-2004)

(8) 《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368-2011)

(9)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

(10) 《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5-2010)

(11)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134-2019)

(12)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16)

(13)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要求》(GB/T25180-2010)

(14)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 126-2008)

(15) 《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CJJ/ T108-2006)

(16)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 65-2004)

(1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13)

(18) 《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1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20)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21)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

(22)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75-2012)

(23) 《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CJJ64-2009)

(24) 《城市道路清扫面积测算方法》(CJ/T277-2008)

(25) 《废物箱通用技术要求》(CJ/T377-2011)

(26) 《江苏省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苏建城〔2009〕175 号)

(27) 《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DGJ32/C01-2004)

(28) 《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苏建城〔2006〕330 号)

(29) 《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 版)

(30) 《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DGJ32/TJ172-2014)

(31)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

(32)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DB32/950-2006)

(33)《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 (建督〔2020〕104 号)

三、 政策文件

(1) 《365体育投注印发<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通知》(建城〔2006〕13 号)

(2)《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门365体育投注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 号)

(3)《国务院365体育投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6 号)

(4)《国务院办公厅365体育投注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 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365体育投注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 号)

(6)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365体育投注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51 号)

(7)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

(8) 《国务院办公厅365体育投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 号)

(9)《365体育投注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 号)

(10) 《365体育投注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 号)

(11)《365体育投注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1778 号)

(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365体育投注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 号)

(13)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 1257 号)

(14)《365体育投注<365体育投注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

(15) 《365体育投注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 号)

(16) 《365体育投注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意见》(苏建 规字〔2010〕1 号)

(17)《省政府365体育投注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法〔2011〕185 号)

(18)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 号)

(19) 《省政府办公厅365体育投注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 政办发〔2018〕113 号)

(2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65体育投注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村〔2019〕411 号)

(21) 《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苏考发〔2018〕2 号)

(22) 《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苏建 城管〔2019〕397 号)

(23) 《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苏政办发〔2017〕136 号)

(24) 《<江苏省省级机关和设区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和<江苏省设区市、县(市、区)>》(苏事管〔2018〕18 号)

(25) 《365体育投注发布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统计与计算方法(试行)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17〕636 号)

(26) 《365体育投注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启城管发〔2018〕46 号)

(27)《365体育投注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启城管发〔2018〕47 号)

(28) 《启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方案》

(29) 《启东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启政办发〔2017〕60 号)

四、 相关规划

(1)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2) 《“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

(3) 《江苏省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4) 《江苏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5)《江苏省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2018-2020)》

(6)《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18-2020)》

(7) 《江苏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2018-2020)》

(8) 《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9) 《启东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06-2020)》

(10) 《启东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17-2020)》

(11) 《启东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2017-2030)》

(12) 《启东市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2017-2030)》

(13) 启东市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4) 启东市各区镇总体规划

(15) 其他相关资料

第6条规划目标

一、 总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水平得到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处理设施能力短板基本补齐,环境卫生社会化服务功能得到强化,行业管理体制基本完善,环卫管理实现全过程、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 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卫生的满意度明显 提升、获得感显著增强。

到 2035 年,全市环卫事业实现更高水平绿色发展,统筹城乡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和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 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收运处理全链条体系全面建立,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环卫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环卫 服务智慧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制度完善、运作有效、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 环卫事业管理系统有效建立, 依法行政、调控有方、监管有力、运行有序的政府监管与服务体系全面形成。

二、 分目标

(1) 垃圾处理体系

统筹城乡的一体化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城乡一体、能力充足、技术可靠、环保达标、管理高效、国内先进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成投运;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各类固废处理设施全面建成。

(2) 垃圾分类体系

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建立,分类投放、回收、运输、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得到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实现覆盖,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习惯基本养成。

(3) 垃圾收运体系

全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实现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有效建立、装备充足、运行规范。

(4) 环卫保洁体系

城市道路保洁管理与作业体系全面建立,环卫保洁作业机械化、精细化和规范化全面实现,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和监督考核机制完善有效,实现城市道路保洁“网格化、规范化、无缝隙”管理。

(5) 公共服务体系

实现城市公厕总体数量和服务半径满足市民群众如厕需要,公厕设施配套和服务功能得到完善,女性、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如厕便利性得到提高,公厕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建立,管理服务能力与水平显著提升。

(6) 环卫管理体系

环卫行业制度标准完善,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运行、监督、考核等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垃圾分类技术标准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相关制度有效施行, 城市环境卫生智慧化管理平台有效运用,环卫事业走上依法管理、规范管理、智慧管理的轨道。



第7条 规划指标

表1- 1 启东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指标表

序 号

类别

内容

近期(%)

远期(%)

计算公式

城 市

区 镇

农 村

城 市

区 镇

农 村

1

生活垃圾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生活垃圾终端总处理量/ (城乡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城乡常住人口) ,若无非正规垃圾推

放点则该指标为 100%

2

生活垃圾分类投

100

-

-

100

-

-

参照《365体育投注发布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放设施覆盖率







设施覆盖率统计与计算方法(试行) 的通知》计算

3

城市居民生活垃

圾分类达标小区

覆盖率

100

-

-

100

-

-

达到“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城市小区数量/城市居住小区总数

4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

-

40

-

-

未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设施进行处理的

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的数量/ (城市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城市常住人口)

5

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若无非正规垃圾推放点,且未进行填埋处置,则该指标为 100%

6

其他固废

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率

100

-

-

100

-

-

餐厨废弃物终端总处理量/(餐厨废弃物人均产生量×城市常住人口)

7

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85

-

-

90

-

-

建筑垃圾终端总处理量/城区建筑垃圾产生量

(不含工程渣土)

8

其他固废

粪便纳管率

70

-

-

85

-

-

(粪渣人均产生量×城市常住人口-粪渣清运量) / (粪渣人均产生量×城市常住人口)

9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粪便终端总处理量/粪渣清运量

10

清扫保洁

城市道路(广场)清扫保洁率

100

-

-

100

-

-

城市道路(广场) 清扫保洁面积/城市道路(广场)总面积

11

道路机械清扫率

90

-

-

95

-

-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面积/需要清扫保洁的道路面积

12

公厕

城市新建及改建

二类及以上公厕

比例

100

-

-

100

-

-

城市新建及改建二类及以上环卫公厕数量/城市新建及改建环卫公厕总量


第二章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

第8条居民生活垃圾

启东市 2025 年生活垃圾总产生量预测值为 1112 吨/日,2035 年生活垃圾总产生量预测值为1231 吨/日; 2025 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为 862 吨/日, 2035 年处理量为 866 吨/日。2025 年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回收量为 167 吨/日,2035 年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回收量为 246 吨/日。2025 年生活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家庭) 分出量为 222 吨/日,2035 年生活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家庭)分出量为 308 吨/日。

表2- 1启东市焚烧处理终端总处理量预测

时间

类别

人均

产生

量(千

克/日)

市域

常住

人口

(万

人)

生活

垃圾

产生

总量

(吨/

日)

可回

收物

分出

量(吨

/日)

厨余

垃圾

分出

量(吨

/日)

厨余

固渣

焚烧

处理

量(吨

/日)

餐厨

固渣

焚烧

处理

量(吨

/日)

装修

垃圾

焚烧

处理

量(吨

/日)

大件

垃圾

焚烧

处理

量(吨

/日)

焚烧

处理

总量

(吨/

日)

2025

城镇

1.2

68

816

122

163

49

15

41

16

652

农村

0.8

37

296

44

59

18

0

0


210

总计

/

105

1112

167

222

67

15

41

16

862

2035

城镇

1.2

92

1058

212

265

79

18

58

21

758

农村

0.8

23

173

35

43

13

0

0


108

总计

/

115

1231

246

308

92

18

58

21

866

第9条餐厨废弃物

预测启东市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和收运量 2025 年为 68 吨/日, 2035 年为 92 吨/日。

第10条建筑垃圾

预测启东市建筑垃圾总产生量 2025 年为 146 万吨/年、2035 年为 81 万吨/年。2025年进行资源化处理的拆除垃圾、工程垃圾约 18 万吨/年,装修垃圾约 10 万吨/年;2035 年进行资源化处理的拆除垃圾、工程垃圾约 14 万吨/年,装修垃圾约 14 万吨/年。

表2-2 建筑垃圾产生量汇总表(单位: 万吨/年)


产生量(万吨/年)

近期

远期

工程渣土

111

51

工程垃圾

15

7

拆除垃圾

8

8

装修垃圾

12

15

总计

146

81

第11条粪便

预测 2025 年启东市城区粪渣产生量 110 吨/日,2035 年粪渣产生量 137 吨/日。2025 年城区粪渣清运量为 35 吨/日,2035 年城区粪渣清运量为 20 吨/日。

第12条大件垃圾

预测 2025 年启东市市域大件垃圾产生量 22 吨/日,处理量 15 吨/日; 2035 年大件垃 圾产生量 25 吨/日,处理量 23 吨/日。

第三章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第一节分类收集

第13条分类方式

启东市生活垃圾采用“大分流、细分类”的分类系统。其中, 专项固废“大分流”指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粪便、园林绿化垃圾等六大类专项分流,生活垃圾“细分类”指日常生活垃圾在专项分流的基础上, 进行进一步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小类。

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 并定点投放有毒有害垃圾; 村保洁员对不易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

第14条分类目标

到 2025 年底,启东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实现全覆盖。

到 2035 年底,启东市实现市域范围内的全面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40%以上,全市域范围内实现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第15条设施设置

1.小区

实施“四分类”的小区, 应配置规范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暂时实施“三分类”的居住小区, 应配置规范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小区应逐步推行定时定点相对集中的分类收集方式。新建和条件较好的既 有居住小区宜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点,对生活垃圾进行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收集。

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居住小区宜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 120 平方米的环卫综合服务站(包括公厕、垃圾分类收集、大件垃圾堆放、装修垃圾堆放, 各占 30 平方米)。已建小区宜设置不小于 20 平方米的垃圾分类收集房。垃圾收集容器间(房)内应按照垃圾分类方式要求对应配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居住小区单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120 米, 服务范围宜为 200-500 户。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清运周期每天 1-2 次, 可回收物清运周期每周不低于 1 次。采用符合分类标识标志规范的分类运输车辆提供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收运;其他垃圾、厨余垃圾由环卫处收运。

(2) 垃圾收集容器间(房)的地面应作硬化处理,配置给排水、照明、通风等设施设备, 满足卫生、消防、运输等要求, 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垃圾分类督导,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日常监管人员责任制度。

(3) 垃圾收集容器间(房)可结合小区装修垃圾、绿化修剪废弃物、大件垃圾等的临时堆放点合并设置。结合设置时垃圾收集容器间(房) 具备条件的,可设大容量专用收 集装置。暂无条件采用垃圾收集容器间(房) 集中投放生活垃圾的小区, 可采用分散设置的垃圾分类收集点(容器) 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分散设置的垃圾分类收集点(容器) 应逐步减少,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根据需要单独或相对集中设置投放点。

(4) 垃圾收集容器间(房)应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牌,内容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一致。

(5) 垃圾桶按照蓝(可回收物)、红(有害垃圾)、绿(厨余垃圾)、黑(其他垃圾)四色配置。分类垃圾桶采用塑料垃圾桶时, 应符合《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 280)的规定。收集容器数量应以满足居民投放需求为准, 宜采用 240 升收集容器, 并应及时维护或更新,确保容器外观整洁、标志规范、密闭性好。

(6)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具有智能辨识类别功能、自动计量的垃圾分类宣传展示智能投放设备作为补充。

2. 企事业单位

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等可根据垃圾产生量在合适的位置至少设置 1 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每个分类收集点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根据垃圾量不同采用分类垃圾桶、专用收集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其中分类垃圾桶与专用收集箱规格要求等可与小区相同。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7) 办公室、教室等室内宜可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大小和样式可根据办公室和教室等的垃圾量确定。

(8) 单位宜在每层楼的电梯(楼梯)前厅、茶水间等处,以及出入口分别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垃圾桶。

(9) 单位宜在门厅或主要出入口设置 1 个有害垃圾专用收集箱;学校的有害垃圾专用收集箱应设置在可监控范围。

(10) 影剧院、体育场馆、机场、轨道交通站厅、铁路公路轮渡客运站侯客厅、大型 商场等文化、体育、交通、商业设施等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公共场所, 宜按垃圾产生量在公共区域配置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有餐饮服务的部位, 应配置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

(11) 菜场、集贸市场宜配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12)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以及大型商场(超市)、游乐场等的出入口、电梯间等处可设置细分类的可回收物收集箱。

(13) 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具有智能计量、辨识类别的垃圾分类智能投放设备。

(14) 宾馆饭店、集中供餐单位的食堂等,应设置独立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 收集容器,餐厨废弃物收集桶宜采用 240 升密闭桶, 并推广使用电子标签,实施信息化管理。

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可以房、亭等形式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应在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处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 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应配备必要的上下水和照明设施,并设置在单位内便于车辆出入的位置。

(3) 商用写字楼、购物中心、大型超市等的必须至少设置 1 处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房及大件垃圾收集点, 面积根据垃圾产生量确定。分类垃圾收集点宜设置在车辆运输便利的底层裙房或地下室货物配送区域,并应配置有相应的除臭和通风设备。

(4) 加工制造生产型企业应在生产区、生活办公区分别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生产区的工业固废应当单独投放,严禁混入办公区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

(5) 医院内应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分开设置,并不得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3. 公共区域

鼓励沿街商铺、单位采用定时定点上门收集生活垃圾,逐步减少或取消沿街路边垃圾收集点和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沿街垃圾收集点和收集容器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6) 垃圾收集容器可设置在人流量不大的支路两侧,主次干路两侧、广场绿地、街心花园等处一般不设置垃圾收集点。

(7) 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应便于垃圾收集清运,并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及市容市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

(8)垃圾收集容器宜采用 240 升垃圾桶,且应以其他垃圾桶为主,商业、金融街区等可配置一定数量可回收物桶。公共绿地可按照体量和养护作业需要等配置 240 升--600升的其他垃圾桶。

4. 农村

村标准分类垃圾收集桶:按 30-50 户配备 1 组 240 升标准分类垃圾收集桶,一组两个,分别为易腐垃圾收集桶和不易腐垃圾收集桶;有条件的村按四分类设置分类垃圾收集桶,一组四个,分别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桶。

村级垃圾分类收集房/村再生资源回收点:结合垃圾分类开展,按照 1 个自然村设置 不少于1 座垃圾分类收集房。村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位置固定, 具有遮雨设施, 地面硬化, 占地面积不小于 150 平方米, 功能包括垃圾集中上车点、垃圾桶清洗, 不易腐垃圾二次分类场地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等功能, 可与村再生资源回收点合并设置(也可不设置固定回收点,采用流动车收集)。村级固定再生资源回收点营业面积一般不少于 10平方米。

农村易腐垃圾以区镇为单位或行政村为单位规范集中生化处理为主, 同时鼓励农户就近就便喂养禽畜; 可回收物由各区镇可回收物收集点收集后送往启东市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处置; 有害垃圾临时存放在各区镇归集点, 然后集中到市有害垃圾归集点, 根据城管部门确定的时间统一送到环保部门许可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其他垃圾由环卫专业单位按现状垃圾收运流程收运至垃圾焚烧厂处理。

第16条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归集点

规划启东市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采用三级网络处置模式: 可回收物投放点——市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市场; 有害垃圾投放点——市级有害垃圾暂存中心——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规划启东市区镇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归集点规划设置在各区镇规划建设的环卫服务中心, 包括垃圾转运、有机易腐垃圾处理、可回收物分拣、有害垃圾暂存、餐厨废弃物收集等功能。

规划在公园北路以东、兴龙路以南建设市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归集点并作为启东市垃圾分类宣教基地, 占地 1 公顷。有害垃圾归集点收集满后按照危废类别送往南通地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启东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21-2035 年)

文本

第17条垃圾分类实施模式

(1) 建立定时定点投放制度

引导居民在固定时间段到投放点分类投放垃圾, 投放点开放时间原则上为上午6:00-9:00,晚上 18:00-21:00,其余时段封闭投放口, 禁止投放垃圾, 实施初期设置误时投

放点。定时定点实施初期, 每个点位 1-2 名志愿者在定时定点投放开放时间进行值守, 要

港东路中转站

2018 年

黄浦江路西头

6531

600

公厕、环卫 作息场所

300

城东中转站

2010 年

惠阳路/民乐路东南侧

2068

400

公厕、环卫 作息场所

130

开发区中转站

2010 年

海洪路/南苑路南200 米

2030

400

公厕、环卫 作息场所

130

合计



13797

1880


710

求志愿者做好开袋检查、劝导指导等事项, 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 做好对约定时间段以外定点定位、误时投放点位及其他区域内垃圾非规范投放现象的记录、反馈和公示。

(2) “物业+第三方”推广模式

启东市采用“物业+第三方”推广模式, 依托物业公司构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物业+第三方”即是结合各社区现有物业管理队伍和城管局委托的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企业,以 社区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投放工作, 由第三方服务企业负责宣传、布置、管理、运营垃圾分类投放的终端设施, 物业配合第三方服务企业工作并鼓励保洁员参与垃圾分类 工作。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回收、分拣、处置由第三方服务企业负责, 保证经济效益的 可持续性。同时, 出台相应的配套运营激励措施, 给予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员一定的工资补贴,并按照每个月各单位 (小区)的积分总额进行配套奖补。

(3) 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区镇(街道) 协同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组织一定数量的专职督导员和志愿者, 原则上每个小区不少于 1 名指导员(由社区配置) ,每个定点投放点位配备不少于 1 名专职督导员(由第三方服务公司配置) 。市分类办、 区镇(街道) 联合组织对试点小区所在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督导员、宣传员、志愿者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工作人员进 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分类收集体系以及与居民的沟通技 巧等。

第二节中转运输

第18条中心城区转运站

规划取消城北中转站,作为小型机扫车停车场。保留中央路中转站、港东路中转站、 城东中转站、开发区中转站,城区形成东西南北各一座转运站的收运格局,总转运能力710 吨/日,大于城区近远期垃圾产生量,满足转运需求。表3- 1 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规划一览表

类别

名称

基础信息

主体建筑建设时间

详细地址

占地面积(平方米)

停车场地面积(平方米)

其他环卫功能

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中央路中转站

2016 年

中央大道与和平

3168

480

公厕、环卫

150

第19条区镇转运站

规划保留启东市各区镇小型转运站 12 座(每座转运能力 100 吨/日)。规划建设吕四 港城北转运站 100 吨/日、圆陀角转运站 100 吨/日,启东市各区镇小型转运站达到 14 座; 寅阳中转站、吕四城东中转站各增加一套压缩设备。

表3-2 区镇转运站规划一览表

类别

名称

基础信息

详细地址

占地面积(平方米)

压缩设备数量

(台)

压缩方式

设计处理能力

(吨/日)

启隆中转站

启隆社区场南组申滧路

2300 (扩建)

2

斜压分体式

100

寅阳中转站

戤效港村新戤路

2000 (扩建)

1+1

移箱侧上料

100

东海中转站

星宏村星宏新路东

2000 (扩建)

2

斜压分体式

100

合作中转站

合作大桥德元路

2110

2

斜压分体式

100

惠萍中转站

沿江公路大庙港桥

2000 (扩建)

2

斜压分体式

100

王鲍中转站

建群村吕北公路

2500

2

斜压分体式

100

海复中转站

胜利西路

2000

2

斜压分体式

100

吕四城东中转站

斜河村斜河南路

2300 (扩建)

1+1

移箱侧上料

100

吕四城南中转站

南星桥村吕北公路

1295

2

固定后上料

100

吕四城北中转站

G328 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南

2000 (新建)

2

斜压分体式

100

北新中转站

光卫村七九路

2000 (扩建)

2

斜压分体式

100

近海中转站

南海路大圩村1 组

2000 (扩建)

2

斜压分体式

100

南阳中转站

启兴村启兴路口

2261

2

斜压分体式

100

圆陀角中转站

宁海线以西,圆

陀角中心路以

2000 (新建)

2

斜压分体式

100

合计


28766



1400

第20条收运装备

启东市预测近期配置各类垃圾运输车辆 87 辆,其中其他垃圾收运车辆 54 辆,厨余垃圾收运车辆 20辆,可回收物收运车辆 10 辆,有害垃圾收运车辆 2 辆;远期配置 100 辆,其中其他垃圾收运车辆 61 辆,厨余垃圾收运车辆 25 辆,可回收物收运车辆 12 辆,有害垃圾收运车辆 2 辆。

表3-3 启东市垃圾收运车辆预测

区域

近期

远期

3 吨

8吨

15 吨

3 吨

8吨

15 吨

中心城区

45

8

8

50

10

10

区镇

/

26

/

/

30

/

总计

45

34

8

50

40

10

第三节设施建设

第21条终端处置设施

依照集约共建和合理布局原则,对生活垃圾处置终端设施进行规划。建设启东市固废环保产业园, 分东西两片区: 东区依托天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功能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厨余垃圾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理、飞灰处理、各类渗滤液处理功能; 西区依托依托现状飞 灰填埋场,功能包括飞灰处置、建筑垃圾处理功能。

(1) 启东市固废环保产业园东区规划保留现状天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启东市北新镇生命健康产业园上海路308 号,设计处理能力 1200 吨/日,满足近远期生活垃圾处置需求,焚烧厂检修期间采用区域统筹方式垃圾送往通州湾等周边处理设施处置(远期预留 500 吨/日应急焚烧处理规 模, 根据实际需求启动建设)。采用 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的烟气净化工艺。渗滤液处理工艺采用 UASB+MBR+NF+RO工艺,处理能力 550吨/日,出水至焚烧厂南侧联合环境水务(启东) 有限公司(原启东市滨江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炉渣制砖综合利用。

规划建设飞灰熔融处置厂,位于现状天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处理能力 50 吨/日。

规划启东市厨余垃圾采用生化处理方式。规划新建厨余垃圾处理厂, 位于现状天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一期规模 150 吨/日、二期规模 100 吨/日。

(2) 启东市固废环保产业园西区规划飞灰近期送往焚烧厂配套飞灰库区填埋处理, 远期进行熔融处置。规划保留启东市现状飞灰填埋场, 位于生命健康产业园江苏路西首, 设计填埋能力 50 吨/日, 设计库容13.14 万立方米, 剩余库容 4.14 万立方米, 采用三轴水泥膨润土搅拌桩垂直防渗工艺、复合衬层系统水平防渗工艺。考虑到飞灰熔融处理作为新型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 在现状飞灰填埋场东侧预留飞灰填埋场二期发展备用地,占地面积 12 公顷, 根据未来飞灰处理需求适时启用。

第22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除地处偏远且分散的农户鼓励采用家庭自行堆肥处理和还田外,其他农村主要采用镇或若干行政村集中处理模式。设施布局采用每个镇区至少设置一座镇级处理设施与行政村若干个村联合设置镇级处理设施相结合的模式, 部分偏远的村或分散农户可采用就地田间 堆肥或阳光房堆肥方式。

规划各区镇近期各建设 1 座环卫服务中心,占地不低于 2000 平方米,与现状垃圾转运站合建。环卫服务中心包括垃圾转运、有机易腐垃圾处理、可回收物分拣、有害垃圾暂 存、镇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转运等功能。

表3-4 区镇环卫服务中心建设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现状占地

面积(平方米)

规划占地

面积(平方米)

用地性质

经纬度(2000 坐标系)

1

北新镇环卫服务中心

G345 与七九路交叉口西南

1727

2000 (扩建)

现状建设用地

121.508757459

31.851166768

121.509252327

31.851035340

121.509153085

31.850671901

121.508652853

31.850815399

2

南阳镇环卫服务中心

G225 与启兴

二路交叉口西

2261

2261

一般农地区

121.700351513

31.901967762

121.700861132

31.901953010

121.700867838

31.901529221

121.700342125

31.901539949

3

合作镇环卫服务中心

德元路与志圩线交叉口西北

1429

2110

动物无害化处

理中心及收集

121.611692435

31.937210648

121.612120247

31.937202601

121.612116224

31.936734555

121.611700481

31.936726509

4

王鲍镇环卫服务中心

吕北公路与南

海公路交叉口

东北

1495

2500

水域

121.552243953

31.920040486

121.552811241

31.919968066

121.552716022

31.919572440

121.552136665

31.919646201

5

海复镇环卫服务中心

兴海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北

1224

2000

一般农地区

121.690615764

31.988924978

121.691000661

31.988922296

121.690989932

31.988464979

121.690529933

31.988469002

6

惠萍镇环卫服务中心

沿江公路与江

海南路交叉口

东南

1413

2000 (扩建)

新增建设用地、一般农地区

121.637335694

31.771208732

121.637787646

31.770998178

121.637606597

31.770676313







121.637127822

31.770894913

7

吕四镇

城东环

卫服务

中心

S255 与三甲路交叉口东南

1407

2300 (扩建)

动物无害化处

理中心及收集

点、一般农地区

121.663919067

32.037961123

121.664411253

32.037951735

121.664407229

32.037519900

121.663888222

32.037537334

8

寅阳镇环卫服务中心

戤效路与沿江

公路交叉口西

1530

2000 (扩建)

现状建设用地、一般农地区

121.820711619

31.704660443

121.821018732

31.704464642

121.820712960

31.704042194

121.820399141

31.704250065

9

启隆环

卫服务

中心

江申路与申效路交叉口东南

1697

2300 (扩建)

一般农地区

121.448042816

31.765904328

121.448482698

31.765715232

121.448222524

31.765319606

121.447796053

31.765507361

10

近海镇环卫服务中心

南海路与近东路交叉口东南

1294

2000 (扩建)

现状建设用地、一般农地区

121.792351084

31.904853281

121.792977379

31.904861327

121.792994814

31.904562261

121.792365836

31.904548850

11

东海镇环卫服务中心

星宏村西部南

路与东和线交

叉口东北

1500

2000 (扩建)

一般农地区

121.835586953

31.773842123

121.835993307

31.773694601

121.835723745

31.773282882

121.835376399

31.773418334

第四章其他生活源固废收运处置

第一节餐厨废弃物

第23条收运规划

1. 收运模式

启东市餐厨废弃物采用收运处置一体化模式, 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采用直运方式,区镇餐厨废弃物运输采取转运模式,收运范围为市域。收运时段定为下午 14:30 到 16:30 ,晚上为 21:30 到 23:30 ,避开餐饮单位正常营业时间。

2. 车辆配置

启东市现有餐厨废弃物运输车共计 3 吨 3 辆, 5 吨 2 辆。规划每天收集两次,根据餐厨废弃物产生量, 预测启东市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近期配置 3 吨收集车 5 辆,5 吨收集车5 辆。远期再增加配置 3 吨收集车 12 辆。近期配置 3 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车 2 辆,远期再增加配置 3 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车 2 辆。

第24条处置规划

规划采用“固液分离+油脂提取+残渣焚烧”处理工艺, 考虑到节约土地成本、减少设施投入等因素, 将项目选址在启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院内, 与焚烧厂共用防护绿地、污水处理、供水、供电等设施。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按照 90 吨/日处理规模设计。

第25条管理规划

(1) 实行特许经营

启东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 并与中标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颁发经营许可证。餐厨废弃物产生者、餐饮服务便民疏导点设 立者应当与取得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签订协议,并报所在地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2) 餐厨废弃物申报制度

新设立的餐厨废弃物产生者、餐饮服务便民疏导点设立者, 应当自餐厨废弃物首次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地市容环卫部门申报餐厨废弃物产生情况。餐厨废弃物产生者、餐 饮服务便民疏导点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或者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发生较大变化时, 应当及时报 告所在地市容环卫部门。

(3) 台账制度

餐厨废弃物产生者和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台账制度。 餐厨废弃物产生者,应当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餐厨废弃物产生者每月十日前将上月餐厨废弃物产生情况报送所在地市容环卫部门; 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单位,应当记录餐厨废弃物来源、数量、处置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 每月向市容环卫部门报送。

第二节建筑垃圾

第26条收运规划

1. 装修垃圾收集点

新建居住小区宜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 120 平方米的环卫综合服务站, 其中装修垃圾堆放占 30 平,并将其设计要求落实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并与住宅小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装修垃圾收集点场地平整并硬质化, 配备上下水设施, 装卸垃圾时应洒水降尘。老旧小区、沿街商铺、公共建筑等应划定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处,不少于 20 平方米, 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及时清运。为减少收运过程中的散落,装修垃圾应采用袋装化收集。

2. 配置

考虑备用车辆,经预测启东市中心城区近期需要配备 20 吨建筑垃圾运输车 90 辆,5吨运输车 40辆;远期需要配备 20 吨运输车 40 辆, 5 吨运输车 50 辆。启东市现状有 20吨以上大型运输车辆 127 辆,满足近远期需求;目前有 5 吨装修垃圾运输车辆 17 辆,需要增加配置。

3.通行路线及时间

渣土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市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文件,按照承载限额装载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时间、路线行驶,将渣土运输至核准的储运消纳场所,不得超出核准范围运输渣土,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堆放渣土。

第27条处置规划

1.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规划两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占地面积均为 3 公顷: 其一选址在大兴镇果园村九组 (原大兴窑厂),其二选址在庙西中路以北、丁仓港河以东。地块为临时用地,不涉及用 地属性调整, 如地块需要被使用, 城市管理部门应将场地内建筑垃圾等清理干净, 自然资源部门应提供其他地块替代。

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规划建设启东市建筑垃圾处理厂, 占地面积 4 公顷,位于启东市固废环保产业园西区,现状飞灰填埋场东侧。建筑垃圾处理规模设计为拆除垃圾、工程垃圾总计 20 万吨/年, 装修垃圾 15 万吨/年。 考虑到东海、吕四港距离市级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距离较远,规划各设立一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重点处理周边区镇的建筑垃圾。

各区镇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处理需求各自建设建筑垃圾临时储配场, 并将建筑垃圾定期送往建筑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

3. 建筑垃圾填埋场

考虑到启东市属长江口冲击平原,境内地势平坦,没有可供填埋的洼地与废弃矿坑,而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大, 占用土地较多, 因此不适宜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规划将难以消纳的建筑垃圾运往南通市滨海园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泥浆在施工工地实行泥水分 离后与工程渣土合并处置。

第28条管理规划

启东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启东市建筑垃圾管理按照《启东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启东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办法》执行。

(1) 市场准入制度

启东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及处理为有偿服务, 实行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企业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 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处置核准, 核准后方可从事运输活动。个人、挂靠车辆不予核准处置申请。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核准的运输企业名录。对建筑垃 圾的资源化利用企业,也需要设置相应的准入条件, 政府及管理部门可通过政府采购等特许经营模式,确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

(2) 监督举报制度

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监督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行为、运输管理和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3) 信用评价制度

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运输企业延续许可、参与相关招投标活动以及对驾驶人员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单位优先选择 信用评价良好的企业承接建筑垃圾运输项目。

(4) 联合执法制度

联合执法牵头部门承担组织责任, 负责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明确协同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案件办理期限, 协调执法问题的处理, 统一发布执法信息, 督促和检查协同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协同部门和单位承担配合责任, 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管理、作出行政决定。联合执法牵头部门应当会同协同部门,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和移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 并建立 联合执法队伍。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对执法事项有争议的,由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处理。

第三节粪便

第29条收运规划

规划在启东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较为完善的区域, 新建小区宜取消化粪池; 老城区结合污水管网改造逐步取消化粪池, 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区域可采用化粪池作为过渡性处理设施。农村地区的粪渣由农户自行清掏, 无害化处理作为肥料使用。规范化粪池定期清掏,并建立清运档案,运至现状粪便处理厂集中处理。规划启东市近期配置 3 吨吸粪车 4 辆,远期配置 3 吨吸粪车 3 辆。

第30条处置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启东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 位于启东市开发区海洪路与南苑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 1950 平方米,处理规模 50 吨/日,满足近远期处置需求。对未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农村地区可采用三格式化粪池,统一规格、 统一建设。

第31条管理规划

启东市城管管理部门是启东市粪便清运处置主管部门, 市环卫部门实施粪便处置和粪便收运监督管理。粪便管理要求如下:

(1) 部门协调、推进纳管

加强各级部门协调沟通,推进粪便直接纳管。为减少粪便清运量,使粪便直接纳管,应构建横向协调机制, 使住建局、 生态环境局、城管局等建立横向联系通道, 加强平时沟通协调,保证粪便纳管工作顺利开展。

(2) 专业化、规范化清运

将粪便的清掏纳入环卫部门统一管理, 规划由环卫专业队伍配备专用设备清运, 环卫部门组织制定粪便清运处置监督考核标准, 对粪便清运工作实行考核, 制定奖惩机制和措施,提高粪便清运处置水平。完善粪便清运作业市场化机制, 探索居民粪便清运有偿服务制度的建立及规范,加强对清运单位的监督管理,严防偷倒乱倒现象。

(3) 设施建设、制度保障

为使规划范围内的粪便达到无害化处理, 除了终端处理设施得到保障, 还需逐步将粪便清掏市场纳入环卫作业轨道, 应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如按户或单位事先约定清掏次数及费用,对清掏队伍进行资质审定纳入专业队伍等。

(4) 基础调研、定期清掏

建立化粪池档案, 对城镇居民区化粪池粪渣清运次数、城镇公厕粪便清运次数进行明确规定。在建设、房管等部门的协助下, 摸排化粪池的数量、分布及产量等, 便于对作业部门安排清掏任务。其中宜按不同类型住宅、不同单位等制定清掏作业安排程序。明确化 粪池管理责任人, 居民住宅区、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场所已实行物业管理的, 其化粪池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居民住宅区、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场所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其化粪池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 建设工地的化粪池由建设单位负责; 公厕化粪池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第四节大件垃圾

第32条收运规划

规划启东市大件垃圾采取定时定点收集或申报、电话预约上门收集两种方式。新建居住小区宜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 120 平方米的环卫综合服务站, 其中大件垃圾堆放占30 平方米,与小区一并投入使用,大件垃圾收集点场地平整并硬质化。已建小区可结合 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或小区装修垃圾临时收集点设置大件垃圾收集点。企事业单位产生 的大件垃圾应采用电话预约方式,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第33条处置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大件垃圾破碎处理站,位于 S255 省道与建设北路交叉口西北城北环卫所内,占地面积 300 平方米,处理规模 20 吨/日,基本满足近远期处置需求。

第34条管理规划

大件垃圾管理要求如下:

(1) 构建大件垃圾单独监督管理体系

针对大件垃圾回收渠道无序的现状, 启东市城市管理部门应明确大件垃圾的管理职能,加强对大件垃圾回收和处置管理工作的领导, 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监督机制, 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及政策,引导建立规范回收市场,对末端处置加强管理。

(2) 规范大件垃圾回收利用二手市场

对修缮后可回收利用的大件垃圾,应努力拓展二手市场;同时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规范二手市场,杜绝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保证大件垃圾得到有序利用。

(3) 加强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宣传大件垃圾单独分类收集的必要性、可行性, 宣传单独收运后对后续处理的有利性,以保证大件垃圾收运处置有效开展。

第五章城市保洁

第一节城市道路保洁

第35条车辆配置

规划至 2025 年启东市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量为 575 公里,机械化冲洗量为 287 公里;规划至 2035年机械化清扫量为 708 公里,机械化冲洗量为 354 公里。

表5- 1启东市中心区道路保洁作业量预测

项目

2025 年

2035 年

道路量

(千米)

机扫冲洗率(%)

机扫量

(千米)

冲洗量

(千米)

道路量

(千米)

机扫冲洗率(%)

机扫量

(千米)

冲洗量

(千米)

主干路

60

100

180

90

72

100

216

108

次干路

70

100

140

70

84

100

168

84

支路

150

85

255

127

180

90

324

162

合计

280

/

575

287

336

/

708

354

规划启东市选用 5 吨或 8 吨级洗扫车(含扫路功能)、8 吨或 12 吨级冲洗车(含洒水 功能)。预测启东市道路机械化保洁设备配置如下:

表5-2 启东市道路机械化保洁设备规划配置表

道路

2025 年

2035 年

机扫车

冲洗车

机扫车

冲洗车

5吨

8吨

8吨

12 吨

5吨

8吨

8吨

12 吨

主干路

/

6

/

3

/

8

/

4

次干路

5

/

2

/

6

/

3

/

支路

7

/

3

/

8

/

5

/

合计

12

6

5

3

14

8

8

4

第36条保洁要求

1. 机械化保洁作业时间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5-3 清扫保洁作业时间要求

环卫机械化作业道路等级

机械化保洁作业时间(小时/日)

一级道路

≥16

二级道路

14~16

三级道路

10~14

四级道路

6~10

2. 感观量化要求

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感观量化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要求。

表5-4 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路面感观量化要求

项目

一级道路

二级道路

三级道路

四级道路

纸屑果皮等白色垃圾(片/1000 米)

≤10

≤20

≤25

≤30

烟蒂(个/1000 米)

≤6

≤14

≤16

≤18

污迹(口香糖等)(处/1000 米)

≤8

≤10

≤12

积泥(沙)(处/1000 米)

少许

侧石(包括窨井)

干净

干净

基本干净

基本干净

路面

见本色

见本色

基本见本色

基本见本色

3.机械清扫保洁作业频次要求

机械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5-5 机械清扫保洁频次要求

环卫机械化作业道路等级

环卫机械化作业频次明细(次/日)

清扫

保洁

冲洗

洒水

清洗(建议)

一级道路

≥1

≥3

≥2

≥3

1

二级道路

≥1

≥2

≥1

≥3

每周不少于 1 次

三级道路

≥1

≥1

≥1

≥2

每两周不少于 1 次

四级道路

≥1

≥1

≥1

≥1

每月不少于 1 次

4. 保洁等级及作业模式

规划按“一、二、三”级确定启东市道路保洁等级, 消除四级道路。其中,商业步行街、主要行政办公集中地及开发旅游点附近的道路实行一级保洁等级; 主要道路、商业网点集 中道路实行二级保洁等级;一般道路实行三级保洁等级。

表5-6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一览表

保洁等级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范围

一级道路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 100 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二级道路

(1) 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 60~70%的路段;

(3)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 50~100 人次/分钟的路段;

保洁等级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范围

三级道路

(1) 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 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 城郊接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表5-7 不同保洁等级道路所占比例规划表(单位:%)

区域

近期

远期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中心城区

40

40

20

50

40

10

第37条管理规划

(1) 全面加强保洁作业体系建设

建立调控有方、监管有力的环境卫生保洁体系,提升环卫保洁质量。完善配套政策,优化管理模式, 保障资金投入, 提升环卫保洁服务水平。完善日常保洁作业体系, 制定涵盖主次干路、背街小巷全覆盖保洁作业制度和监管制度, 提升保洁作业长效管理水平。建立城市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机制, 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通过保洁车辆临时加装铲雪装备等方式应对恶劣天气道路除冰扫雪能力,增强城市抵御风险的综合应急能力。

(2) 着力提升保洁作业服务水平

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 形成“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公平化竞争、产业化发展、标准化作业”的环卫作业运行模式。完善保洁作业标准和考核机制,明确部 门职责和要求, 提升保洁作业水平。加大环卫机械化装备的投入, 推行清扫、冲洗、吸尘等一体化机械作业方式,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加快小型保洁车辆(机)推广应用,提高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街巷保洁机械化水平,实现城市保洁“精细化”。

第二节 城市水域保洁

第38条保洁范围与质量要求

保洁范围包括启东市中心城区主要航道和其他支流、小河。

公共水域保洁应按照《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与《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执行, 达到面净、边清、岸洁管理要求, 并进行城区水域保洁全覆盖和网格化规范管理。要求达到河面无漂浮物; 水面打捞物集中堆放处置, 无二次污染; 河岸无垃圾,干净整洁;远期在河道宽度、水利条件允许的河道,逐步提高机械化保洁比例。

表5-8 环境卫生水域保洁等级

保洁等级

水域范围

一级

(1)自来水厂取水口周围水域

(2)主要景观河道的水域

二级

(1)中心城区、开发区及区镇沿岸具有集中居民住宅区的水域

(2)主要交通干道两侧 200 米距离范围内的水域

(3)市标志性建筑及政府所在地周围的水域

三级

(1)农村地区沿岸具有集中居民住宅区的水域

(2)担任主要运输功能的水域

(3)主要铁路、公路两侧 200 米距离范围内的水域

(4)沿岸设有集贸市场的水域、工厂、码头的水域

四级

除以上范围以外的水域

表5-9 水面漂浮物控制要求

保洁等级

水面漂浮物控制要求

静态水域

流动水域

一级

无聚集性漂浮物,基本无水面零星漂浮物

可视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总表面积不超过 0.5 平方米, 发现 水面漂浮物后 0.5 小时内予以清除

二级

可视范围内水面无聚集性漂浮物,水面零星漂浮物总表面积不超过 0.5平方米

可视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总表面积不超过 1.0 平方米, 发现 水面漂浮物后 1 小时内予以清除

三级

可视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总表面积不超过 1.0 平方米

可视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总表面积不超过 1.5 平方米, 发现 水面漂浮物后 3 小时内予以清除

四级

可视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总表面积不超过 1.5 平方米

可视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总表面积不超过 2.0 平方米, 发现 水面漂浮物后 24 小时内予以清除

第39条水域垃圾处置

水域保洁主要分为水生植物与水面漂浮物, 其中水生植物分为浮萍类和水葫芦、水花生类两种类型。

浮萍类:打捞滤水后可就地自然腐化,也可纳入厨余垃圾处理站一并处理。

水葫芦、水花生类: 打捞后不可就地腐化处置, 必须纳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 或晾晒后焚烧处理、或纳入厨余垃圾处理站处理。

水面漂浮物: 打捞沥水后就近纳入转运站, 或由运输车收集, 纳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

第40条保洁设施设备规划

1.保洁设施

(1) 水域保洁作业管理基地

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水面分布, 按河道分段设置水域保洁作业管理基地, 水域保洁管理站应按河道分段设置,主要河道宜按 12- 16 公里设置一处。水域保洁管理站应有满足水域保洁打捞垃圾上岸转运、保洁及监察船舶停靠、水域保洁监管办公及保洁工人休息等功能所需的岸线和陆上用地。水域保洁管理站使用岸线每处不宜小于 50 米。

(2) 水域垃圾上岸点

对于机械化保洁的水域, 打捞的水域垃圾可就近通过水域保洁作业管理基地上岸运输,对于距离水域保洁作业管理基地较远的水域(5 公里以上) 及人工保洁打捞的垃圾, 可通过在岸边设置垃圾收集点和上岸点, 水域保洁垃圾依靠保洁船运往指定的上岸点。水域垃圾上岸点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及滤水设施,同时应有专人管理,负责日常保洁和维护。

2. 保洁设备

水域保洁设备主要包括机械化清扫船、人工打捞机动船、聚集筏、拦网等。根据河道宽度和等级, 水域截面较宽的河流采用机械化作业为主, 可配置中型打捞船, 其中景区内河道由于保洁等级较高, 建议配置自动打捞船; 水域截面较窄的河流以人工打捞作业为主,配置人工打捞船。

第41条管理规划

综合考虑水域和岸线保洁、水面垃圾收运的系统性, 根据河流的性质和主要功能, 规划建议中心城区内公共水域的日常保洁管理统一由启东市环卫部门负责, 以便于生活垃圾大系统管理的协调、统一; 各区镇河道的保洁管理以属地化为主, 具体作业可采用市场化作业,统一招投标。以上水域的监督、考评由市环卫部门负责, 远期可逐步引入市场化考评机制,由市环卫部门直接委托第三方对水域保洁进行检查、评分。

第六章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第一节公共厕所

第42条设置标准

中心城区新建及改造公厕须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中的二类 及以上公厕标准,原则上不新建三类公厕,不同功能区公厕设置标准见下表。

表6- 1 不同功能区的公厕设置标准

功能区

设置标准

核心商业区, 一般商业区等繁华地区,访问量大的重点地区, 重要街道,大型公共场所, 重要公共设施, 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它环境要求高的区

一类标准

一般商业区较繁华地区,访问量较小的重点地区、重要街道, 主要干道,公共场所,集贸市场, 住宅区,

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

二类标准

第43条需求预测

公共厕所是表现城市细节、体现人文关怀和城市精神的服务性基础设施, 根据所处场所的不同,公共厕所分为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社会对外开放公共厕所、环卫公共厕所三类。 预测 2020-2025 年启东市中心城区新增环卫公厕 34 座,2026-2035 年新增环卫公厕44 座,考虑到可实施性,建设形式均为独立式公厕。 新建居住小区宜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 120 平方米的环卫综合服务站,其中公厕占30平方米。

第44条规划布局

规划近期新建环卫公厕 34 座,规划远期新建公厕 44 座,建设位置如表所示。

表6-2 南苑路以北头兴港以西片区公厕规划

序号

名称

位置

规划用地

经纬度(全球)

备注

1

近期公厕

海洪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东南

居住用地

121.614942223

31.830076949

合建环卫休息点

2

近期公厕

海洪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12089693

31.826854275


3

近期公厕

紫薇路与华石路交叉口东南

公用设施用地

121.625200331

31.831258462

合建环卫休息点

4

近期公厕

华石路与灵峰路交叉口东北

绿地

121.626314789

31.829042958


5

近期公厕

灵峰路与果园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32003754

31.826547162


6

近期公厕

林洋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北

居住用地

121.635655582

31.822773294

合建环卫休息点

7

近期公厕

林洋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

公共设施用地

121.632630050

31.820257382

合建环卫休息点

8

远期公厕

清风路与银河路交叉口西南

公用设施用地

121.622602496

31.820123223

合建环卫休息点

9

远期公厕

华石北路与中群北路交叉口西北

公用设施用地

121.636460129

31.857892749


10

远期公厕

华石北路与中群北路交叉口东北

公用设施用地

121.642642621

31.856444357

合建环卫休息点

注:近期新建公厕 7 座,远期新建公厕 3 座;近期新建环卫休息点 4 座,远期新建环卫休息点 2 座。

表6-3 南苑路以北头兴港以东片区公厕规划

序号

名称

位置

规划用地

经纬度(全球)

备注

1

近期公厕

幸福二村

公共设施用地

121.658186137

31.814564393

合建环卫休息点

2

近期公厕

民乐路与民胜路交叉口西南

公园绿地

121.665104896

31.808753388

合建环卫休息点

3

近期公厕

紫薇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73060327

31.814414190

合建环卫休息点

4

近期公厕

中央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79540544

31.821113007


5

近期公厕

长龙东路与华山北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82378322

31.816968994


6

近期公厕

学华路与惠阳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84014469

31.812599675

合建环卫休息点

7

近期公厕

中央路与惠阳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86268866

31.815454887


8

近期公厕

紫薇路与惠阳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36602401

31.808318870


9

近期公厕

紫薇路与丁仓港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94202840

31.803960280

合建环卫休息点

10

近期公厕

长江路与丁仓港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90882265

31.799151079


11

近期公厕

人民路与丁仓港路交叉口西

绿地

121.687406122

31.794534998

合建环卫休息点

12

近期公厕

南苑路与丁仓港路交叉口东北

绿地

121.684976041

31.789334194


13

远期公厕

公园路与跃龙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79171626

31.839146791

合建环卫休息点

14

远期公厕

长江路与惠阳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79847542

31.806697426

合建环卫休息点

15

远期公厕

长江路与惠阳路交叉口东北

留白用地

121.685138200

31.803932069


16

远期公厕

长江路与丁仓港路交叉口西北

留白用地

121.688509736

31.802134988

合建环卫休息点

17

远期公厕

民乐路与惠阳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78754542

31.801764844

合建环卫休息点

18

近期环

卫休息

现状城北垃圾中转站

公共设施用地

121.678849926

31.822486509

改建

注: 近期新建公厕12 座, 远期新建公厕 5 座; 近期新建环卫休息点 7 座, 远期新建环卫休息点 4 座。

表6-4 南苑路以南头兴港以东片区公厕规划

序号

名称

位置

规划用地

经纬度(全球)

备注

1

近期公厕

头兴港与南苑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36602401

31.808318870

合建环卫休息点

2

近期公厕

头兴港与牡丹江西路交叉口东北

绿地

121.6340811 25

31.804629491


3

近期公厕

和平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

居住用地

121.635410159

31.797909217


4

近期公厕

和平路与黄浦江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31655067

31.792650746

合建环卫休息点

5

近期公厕

江海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41296267

31.793314592

合建环卫休息点

6

近期公厕

民胜路与松花江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56067192

31.797677205

合建环卫休息点

7

近期公厕

华山路与牡丹江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63205776

31.790920673

合建环卫休息点

8

近期公厕

牡丹江路与惠阳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67423665

31.788639502


9

近期公厕

松花江东路与黄山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74539566

31.789015011

合建环卫休息点

10

近期公厕

民胜南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50576710

31.789661424

合建环卫休息点

11

近期公厕

建设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58774882

31.786371694

合建环卫休息点

12

近期公厕

建设路与黄浦江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520411 96

31.782461034

合建环卫休息点

13

近期公厕

世纪大道与惠阳南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64422978

31.785161649

合建环卫休息点

14

近期公厕

惠阳南路与金沙江路交叉口东北

公用设施用地

121.679214541

31.811246452

合建环卫休息点

15

近期公厕

世纪大道与丁仓港路东北

绿地

121.676700085

31.779809670

合建环卫休息点

16

远期公厕

头兴港与钱塘江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23049083

31.789163826


17

远期公厕

新安江路西首

绿地

121.620034280

31.784995673

合建环卫休息点

18

远期公厕

江海路与黄浦江路交叉口东北

绿地

121.638888869

31.789885340


19

远期公厕

江海路与黄浦江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358311 51

31.787545113

合建环卫休息点

20

远期公厕

新安江路与江海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28048721

31.783043025


21

远期公厕

江海路与新安路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31248597

31.779451547


22

远期公

新安江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

绿地

121.6386528

31.7760183

合建环卫休息



35

20

23

远期公厕

民胜南路与黄浦江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47262726

31.788457064


24

远期公厕

民胜南路与黄浦江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49859105

31.786654619


25

远期公厕

新安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49350825

31.771966843

合建环卫休息点

26

远期公厕

钱塘江路与惠阳路交叉口西南

公用设施用地

121.655974541

31.773726372


27

远期公厕

黄浦江路与惠阳路交叉口东北

绿地

121.661430154

31.779278544

合建环卫休息点

28

远期公厕

世纪大道与黄山路交叉口东北

公用设施用地

121.670168791

31.782625941


29

远期公厕

黄浦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东北

绿地

121.665871892

31.777009396


30

远期公厕

黄浦江路与丁仓港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671225582

31.774691967

合建环卫休息点

31

远期公厕

钱塘江路与和平路西北

绿地

121.628998223

31.790153561


注:近期新建公厕 15 座,远期新建公厕 16 座;近期新建环卫休息点 12 座,远期新建环卫休息点 6座。

表6-5 南苑路以南头兴港以西片区公厕规划

序号

名称

位置

规划用地

经纬度(全球)

备注

1

远期公厕

海洪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北

公用设施用地

121.601261500

31.812556712

合建环卫休息点

2

远期公厕

牡丹江路与华石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09349701

31.810152112


3

远期公厕

牡丹江路与科苑路交叉口东南

教育用地

121.616656039

31.810401557


4

远期公厕

林洋路与牡丹江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22307453

31.806241451

合建环卫休息点

5

远期公厕

开发大道与海洪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597324017

31.806173055

合建环卫休息点

6

远期公厕

华石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05833325

31.804613350

合建环卫休息点

7

远期公厕

开发大道与华石路交叉口东北

绿地

121.610262993

31.802648632


8

远期公厕

海洪路与钱塘江路交叉口西北

绿地

121.595972184

31.804172127


9

远期公厕

华石路与钱塘江路交叉口东北

绿地

121.601749662

31.799261002


10

远期公厕

林洋路与钱塘江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612666253

31.793676643

合建环卫休息点

11

远期公厕

华石路与引河北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598525647

31.794996290

合建环卫休息点

12

远期公厕

华石路与引河北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03090767

31.792593030


13

远期公厕

林洋路与引河北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610399786

31.788848667

合建环卫休息点

14

远期公厕

华石南路与沿江线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588609520

31.782760052


15

远期公厕

华石南路与沿江线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595497433

31.781558423

合建环卫休息点

16

远期公厕

华石南路与近江一路交叉口西南

绿地

121.585787836

31.779219536

合建环卫休息点

17

远期公厕

三星河东侧

绿地

121.575498882

31.779949097


18

远期公厕

华石南路与近江一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5871611 27

31.775786309

合建环卫休息点

19

远期公厕

华石南路南首

绿地

121.581855718

31.773694186

合建环卫休息点

20

远期公厕

华石南路与近江一路交叉口东南

绿地

121.589752141

31.772406725


注:远期新建公厕 20 座;远期新建环卫休息点 11 座。

第45条建设要求

附属设置的公厕要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须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参与,对没有按设计配套建设的,不得通过验收。

农村公厕应根据村庄规模, 并结合村庄公共设施合理配建, 免费开放。新建或改建公厕应达到卫生厕所或三类以上公厕建设标准,具备水冲条件,并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

第46条管理规划

原则上社会对外开放公厕由企业自行建设, 自行管理;公共设施配套公厕由建设单位自行配套建设, 自行管理; 道路上的公厕由环卫部门或建设部门建设 ,环卫部门管理。社会对外开放公厕、配套公厕应接受环卫部门统一监管。

(1) 加强公厕建设和升级改造管理工作

以厕所革命为契机, 落实公厕新建和提升改造,公共市政道路、公共设施用地、老城区及改造地区等公厕由政府环卫管理部门管理; 开放的大中型公共绿地, 标准化农贸市场、轨道交通站点、交通集散地等公共设施, 应由各主管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范建设社会公厕。

(2) 引导社会及配套公厕开放

逐步与市政公厕以及公交车始末站、汽车站、轨道站、机场、文体旅游设施、医院、 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业设施、加油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社会公厕纳入公厕范围 对外免费开发, 逐步将开放公厕的社会单位(酒店、商场、咖啡馆、小型超市等盈利性服 务单位)纳入“厕所开放联盟”,设置公厕引导标志。

(3) 落实公厕建设规划审查和验收制度

落实公厕建设规划, 环卫部门应协调规划部门落实公厕建设规划审査和验收制度, 对于应当配套公厕的建设项目, 如未进行公厕设计或设计公厕不达规划要求的, 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验收时发现没有配套建设程或者配套建设公厕不达规划要求的,不予通过规划验收。

(4) 加大公厕管理监督检査和考核机制

制定公厕管理维护考核方案, 逐步扩大考核范围, 对环卫公厕、配套公厕社会对外开放公厕管理进行全面考核。环卫管理部门按照各行政区管理责任制, 加强对社会对外开放公厕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 科技创新完善公厕 APP

完善启东市城管公众号公厕便民查询模块, 实现评价、投诉和反馈功能, 群众如厕后可评价共享公厕信息、提出建议或投诉, 政府主管部门根据群众意见完善基础数据、实时监管投诉处理情况, 巡查人员及时上传投诉处理结果及日常巡查结果, 不断提升公厕管理水平。

第二节环卫停车场

第47条需求预测

环卫停车场按照规划的垃圾清运车、道路保洁车、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建筑垃圾收运车和粪便收运车的数量确定,测算环卫停车场所需占地面积为 5 公顷。

第48条设施设置

规划启东市在现状紫薇路环卫停车场、环卫处东侧停车场基础上新增 3 处环卫停车场。环卫停车场应包括管理用房、修理工棚、车辆保养、设施设备清洗、车辆充电等功能,应 实现雨污分流, 有条件的应设置中水供水器。用地紧张的可利用高架路、 桥下空间等,保障环卫设施有序停放和正常作业。

在牡丹江路停车场设置机扫车垃圾综合处理站, 采用挤压脱水工艺, 将机扫车在道路清扫作业中收集的垃圾分为三类: 泥沙在挤压脱水后回收为基建用沙, 污水分离处理后达到非饮用作业清水标准循环利用, 较大块状物分离并收集后进行安全填埋、轻浮物分离并收集后进行焚烧发电,实现机扫车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考虑到人行道清扫、人行道冲洗等小型车辆及废物箱保洁等电瓶车的服务范围和作业特点, 小型车辆不适于集中停放, 因此, 规划建议小型作业车辆结合服务范围尽量采用分散停放方式,可利用现有调整功能的小型转运站、高架路、桥下的空余场地作为小型环卫作业车辆的停放点。

表6-6 启东市环卫停车场规划

序 号

名称

位置

面积(平方米)

现状用地

规划用地

经纬度(2000 坐标系)

1

牡丹江

路停车

牡丹江西路与

海洪路交叉口

西北

20000

空地

环卫设施用地(设置

机扫垃圾综合处理站)

121.601585937

31.817966328

121.603703541

31.817103998

121.603181851

31.816434787

121.601103139

31.817290411

2

中央路 停车场

中央路与公园路交叉口东北

7000

空地

公共设施用地

121.662448985

31.779703336

121.663925541

31.778973775

121.663315339

31.778057800

121.661848171

31.778791385

3

黄浦江

路停车

黄浦江路与惠

阳路交叉口东

20000

空地

绿地

121.680873245

31.826098180

121.682316274

31.825356549

121.682061464

31.825014568

121.680672080

31.825766927

4

紫薇路

环卫停

车场

紫薇东路与惠

阳中路交叉口

西南

1820

现状设施

--

--

--

5

环卫处停车场

S255 省道与建

设北路交叉口

北侧

1860

现状设施

--

--

--

合计


50680





第三节环卫工人作息场所

第49条需求预测

规划启东市近期新建环卫休息点 23 座,远期新建环卫休息点 23 座,均结合新建的环卫公厕设置,具体点位设置详见公厕设置部分。

第50条设施设置

环卫工人作息场所主要服务于在露天、流动作业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环卫人员, 必须具备工人作息、更衣和停放小型车辆、工具等功能。作息场所宜与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环卫停车场、独立式公共厕所合建, 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老城区现状环卫工人作息场所以改扩建为主; 新建区域、老城区改造区域等以新建为主, 其面积应含环卫小型机具停放点所需面积。站点建设遵循“五有”标准: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适的场地标准、 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第四节废物箱

第51条需求预测

规划启东市中心城区近期需 2800 个废物箱,远期需 3800 个废物箱。

第52条设置要求

(1) 道路两侧人行道以及公交站台、广场绿地、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废物箱应卫生、耐用、美观,材质应能防雨、抗老化、防腐、阻燃。

(2)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废物箱箱体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并在箱体表面喷涂或张贴符合规范的垃圾分类标识;也可增设烟缸等其他功能。

(3) 城市道路两侧及广场绿地的废物箱设置间隔宜符合:主干路、次干路一般不小于100 米, 商业、金融街区可适当加密; 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一般不小于 200 米, 广场绿地可按每 1000 平方米左右设置 1 处,公交站点宜设置 1 组分类废物箱。

第五节供水器

第53条需求预测

预测启东市中心城区供水器设置数量近期 210 个、远期 320 个。

第54条设置要求

洒水车和冲洗道路专用车辆的给水, 可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及地表水、地下水、中水作为水源,用地表水的取水点须设置机械格栅和过滤装置去除水中的杂质, 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 的规定。供水器可利用消防栓等其他城镇供水设施资源。

第七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一节监管体系

第55条设施建设监管

规划先行, 根据全市的规划发展目标, 环卫管理部门应从行业发展角度提出各类环卫设施的建设要求和标准, 环卫设施建设依据规划方案落实。构建环卫工程项目建设期监管体系,包括规划、设计及施工等各阶段, 具体程序依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要求。环卫设施施工阶段可成立专项监管小组, 不定期对施工质量和建材进行检查, 确保质量过关。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管, 规划环卫工程项目完工后, 由环卫管理部门逐个、逐段进行验收。

第56条设施运行监管

环卫设施运行可聘请第三方监管机构, 对设施运行、污染控制、环境影响、人员配置、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管。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综合评价机制, 专业机构将代表政府部门扮演监督管理的角色, 对日常环卫作业、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等信息进行监督管理, 逐步创立监管评价服务, 形成质量唯一的监管体系。随着城市管理共治、自治理念的不断深化,可通过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渠道,引入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

第二节应急体系

第57条组织管理

依托现有城市管理体系, 快速建立应急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健全专业队伍、 加强物资储备, 构建完全适应新的城市安全应急需要、与城市整个安全应急体系相配套的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有效应对各种环境卫生突发事件, 减轻或消除对环境、社会的影响。

(1) 建立协调统一的应急机构

成立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牵头, 生态环境、卫生、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组成的环境卫生应急工作小组, 遇到环境卫生突发事件时, 提出相应防范措施和合理应对办法,进行应急处理。

(2)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分别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事件类型,制订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科学合理的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健全环卫应急队伍

立足现有队伍,加大资金投入,配置必要的应急处置专业装备, 根据应急预案, 加强业务演练,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

(4)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制定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 加强技术储备和物资储备, 并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 指派专人定期检查、试用、维护、管理。

第58条应急方案

1.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应急处置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单位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通知后, 应对本市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垃圾及转运站临时垃圾进行彻底清除。灾害性天气生活垃圾运输受阻时,生活垃圾运至转运站临时存放, 如灾害性天气延长, 转运站均满负荷时, 应立即报告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动用拆迁工地作为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

2.事故灾难环境卫生应急处置

遇到事故灾难造成焚烧处置设施而不能够正常运转时, 将生活垃圾运进其他处置设施进行处理。转运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时, 原进入该转运设施的生活垃圾调整到邻近的转运设施,或由收集车直接将生活垃圾收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 并充分保障车辆的完好性、提高运输频率。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环境卫生设施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在突发环境、公共卫生事件中, 生活垃圾不应按常规程序和方法收集运输, 应首先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再会同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测、甄别, 由专业机构进行适当处置进行生活垃圾应急收集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卫生防疫消杀、降尘除臭等工作。生活垃圾应进行密闭运输, 采用敞口式运输车辆(容器) 时,必须用苫布、网布等进行遮盖。当征用社会车辆运输生活垃圾时, 应进行必要的改装、改造、加固,并应采取防护措施,定期清洗消杀。

4.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环卫主管部门应协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及时制止人为破坏事件, 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垃圾清除、道路保洁。

5. 其他影响环境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在集会等垃圾高发时段, 宜临时增派人手及时清扫现场道路广场等, 保持整洁。在集会等人流突增的情况下, 应增加移动式厕所, 要求临街单位厕所对外开放以满足人们如厕需求。 发生渣土、泥浆污染道路时,环卫监察队伍对渣土、泥浆产生原因进行调查取证,查找责任单位, 责成责任单位快速清除道路渣土、泥浆;对一时无法查明的渣土、泥浆,按暴露垃圾处置办法,由环卫作业队伍进行快速清除, 在清除渣土、泥浆的同时, 及时派出人员、车辆, 对清理后的道路进行清扫和冲洗。发生大面积油污及其它易滑物质污染道路, 影响环境卫生并造成交通梗阻时, 环卫监察队员应及时赶到现场, 对油污及其它易滑物质产生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查找责任单位, 责成责任单位快速清除道路油污; 责任单位无能力清除时, 由环卫作业队伍代为清除, 清除费用由责任人支付。油污清除过程中, 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黄沙覆盖,去污粉洗涤,高压冲洗的方法。

第三节智慧化管理

第59条主要任务

实现启东市环卫管理从数字化迈向智能化, 从智能化最终迈向智慧化。在环卫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上, 实现环卫职能横向和纵向双向集成, 完善环卫数据系统, 实现环卫系统互联, 以创新驱动智慧环卫发展, 促进环卫行业转型。在环卫功能上, 使环卫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更完善, 互联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建成覆盖范围广泛、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智慧环卫系统。

(1) 构建大平台,实现环境卫生智慧管理

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 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 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 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与监控服务。提升改造城市数理化管理平台, 运用数字化手段, 以加强对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工作推进情况、设施建设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数字化城管系 统运行情况、环境整治情况、政府评价体系运行情况以及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 为目标, 加强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着力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推

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整合全资源, 辅助环卫信息运行决策

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数据中心, 共享上级平台业务指导、业务动态、监督检查等数据, 汇聚监督检查、公众诉求、网络舆情、综合评价、城管执法数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智慧城管、整治创建、行政执法等数据。围绕“数据价值化”的核心来展开。采用先进的大数据分析技术从而实现辅助决策、预警应急。

(3) 追踪全过程,实现监督考核透明公正

运用人工智能视觉识别、作业精细化控制技术, 搭建包含人、车、物数据的智能管理追踪平台, 实现快速发现、快速派遣、快速处置、考核公平等功能。通过移动端巡查、城管事件对接、全民环卫移动端上报等多种途径, 实现环卫事件的快速发现; 通过作业区域的网格划分, 实现扁平化管理, 政府直接定位事件责任到网格负责人,提高任务执行效率实现快速派遣; 通过高位监管将重大事件、排名、绩效报表等直接推送至领导移动端加快处置时效实现快速处置; 通过设定考核点、考核项实现系统自动考核、打分, 实现考核公正。

第60条系统构架

(1) 作业任务监管系统

针对启东市环境卫生的垃圾清运、垃圾转运、机械化保洁、人工保洁、公厕保洁等管理业务提供一个全局性的以作业结果为导向的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通过该系统能够全面、 直观的掌握环卫处各项业务的作业完成情况, 查看当前每项环卫业务和作业的完成比例、实时数据、汇总数据以及与计划之间的差额。

(2) 车辆作业监管系统

在前端车辆上新增传感器, 扩展车辆作业数据采集内容, 软件功能上提供更加智能化、人性化的功能模块, 车辆作业监管系统将使环卫车辆管理智能化, 大幅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并降低管理成本。

(3) 公厕清洁管理系统

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城市公厕的管理工作中, 以提高公厕的智能化管理水平, 并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通过传感器监测公厕内的环境质量, 一旦异味超出界限值, 传感器会自动发出报警至平台, 保洁人员会立即被派驻到超标公厕内, 进行保洁, 反向考核公厕保洁

人员的工作质量。

(4) 车辆智能化调度系统

进一步提升环卫车辆作业调度的智能化水平。车辆智能调度管理系统主要是对车辆、 司机、辅助工进行智能化调度管理。包括线路的制定、调派单的制定、排班辅助、路单的生成等功能。

(5) 人员考勤管理系统

人员考勤管理系统是通过考勤机对环卫工人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与统计,实时掌握环卫工人的到岗与离岗情况。

(6) 餐厨废弃物监管系统

餐厨废弃物监管系统实现餐厨废弃物从源头产生、申报、收集、运输及处置全过程的实时信息化监管, 以提高管理水平、防止地沟油流回餐桌, 掌控餐厨废弃油脂的源头控制和流量流向及末端处置。

(7) 垃圾焚烧发电监管系统

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日常作业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 监督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标准规范开展工作。采集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设的生产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对这些数据进行整合,开发业务管理系统, 从而为环卫管理部门对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业监管以及领导辅助决策提供支持。

(8) 环卫考核管理系统

环卫考核管理是在传统人工考核基础上,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而建立的电子化、信息化、数字化考核管理系统。系统按照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工作绩效、标准规范等系统内置的 评价模型, 对数据库中区域、部门和岗位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计算评估, 生成以图形表现为主的评价结果来综合评定工作成效。确保利用这样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评方式, 切实促进环卫工作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第四节科技进步

第61条环卫科技发展

启东市环卫科技的发展应该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 贯彻环卫事业必须依靠环卫科技、环卫科技必须符合环卫事业发展方向的方针, 加强科研与环卫实际工作相结合, 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环卫事业, 提高环卫各项事业与建设的科技含量, 以科学技术为龙头,带动一切工作,使启东市环卫事业焕然一新。

第62条环卫人员素质

按照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精、工作水平高的标准设置环卫管理人员。通过提高环卫人员待遇,逐步优化环卫作业人员年龄结构,不断提高 40 岁以下环卫作业人员比重,同时通过不断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从而减少环卫人员数量, 环卫人员向“少而精”的方向发展。

第63条市场化运营

通过科技进步, 加强城市环卫领域的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升级, 鼓励启东市环卫作业进行企业化、市场化、一体化改革,实现“管干分离”。

(1) 放开环卫市场,建立多元化的环卫投入体制

以实施市场化运作为抓手, 打破行业垄断, 彻底改变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 采取统一规划、全面部署、先内后外、内外结合的办法, 有计划地放开作业市场, 逐步将垃圾收集与中转运输作业、道路清扫和冲洗作业、水面保洁作业、公厕管养作业、垃圾处理等作业推向市场。

(2) 建立和完善市场为主、运作有序的市场管理体系

探索不同性质行业选择不同形式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公益性为主的作业服务, 可通过服务合同和管理合同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保证居民和社会的基本保障需求; 部分经营性很强的服务项目, 可完全放开, 由各类资本投资并运营。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营运可采用特许经营或 PPP 模式, 借助社会资源提高市容环卫的公共服务生产能力。

(3) 建立和完善环卫作业服务的市场监管机制

完善与市场化相适应的政府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准入监管、价格监管、产品服务质量监管等, 为有效的监管提供支持。明确政府监管内容, 包括市场准入监管、价格监管、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运行安全监管等。加快制定一系列市容环卫引导政策, 加强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机制。

第八章环境影响与控制

第64条减缓措施与对策

本规划的实施可解决规划区域现存的环境卫生问题,但同时也会给局部区域如垃圾焚烧厂、转运站、餐厨处理设施等周边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 在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相应的减缓措施后,该规划的实施可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表8- 1 环境保护控制措施一览表

污染

因子

焚烧设施

转运设施

公厕

粪便处理设施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

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

大气

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袋式集尘

工艺等; NOx 和CO通过燃烧空气量进行控制;重金属汇集到灰渣中;

二恶英/呋喃有机

污染物通过“三吨”控制和除尘设施控制; 臭气通过阻隔、抽风和适宜的除臭技术控制。

垃圾不落地

以减少垃圾

暴露面积和

暴露时间;主

体站房封闭

设计,室内形

成负压;主要

臭气源设排

气罩,将臭气

抽出至臭气

净化装置,净

化后排放;设

除尘脱臭系

统。

优先考虑自然通风。换

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

在主体车间

内呈负压,门

口装风帘;主

要臭气源设

通风装置,臭

气经收集后

送往除臭系

统净化后排

放。

运输车辆

定期检修

管理,保障

运输过程

完全密闭。

由发酵车间、脱

氨、干燥车间收集

来的臭气,经酸洗

池预处理后, 进入

生物滤池进行处

理。

废水

采用生物处理与

物化处理相结合的技术。

设渗沥水净化设施或与

垃圾一道外运处理。

及时清运,

避免粪便污水外溢。

采用粗、细格栅和除砂器处理并通过

调节池调蓄。

对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消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一部分回

流, 剩余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噪声

对主要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方法加以

控制。

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喇 叭等措施;设 备采取减震、隔音、吸音等

措施控制。

设备采取减震措施。

采用隔振、消

声和隔音等

措施; 车辆采

取限速、禁止

鸣喇叭等;周

围设置绿化带和围墙等。

车辆采取限速、禁止

鸣喇叭等措施。

对噪声较大的机具设备, 可以采取消音、隔音和减振措施, 均安装于厂

房内以减少噪声扩散。

废渣

炉渣卫生填埋或

资源化利用; 飞灰安全填埋。


定期清掏。

拦截下来的

废渣进行卫生填埋。

运输过程

全密闭,及

时清扫散

处置后所产生废

渣由相关处置场处理。

污染

因子

焚烧设施

转运设施

公厕

粪便处理设施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

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






落垃圾。


其它


对作业区的

场地和部分

设备进行冲

洗;夏季蚊蝇

高繁殖季节,

定时喷洒药水。

及时冲洗;蝇蚊孳生季节,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

制蝇蛆孳生。

每天冲洗场地、定期喷洒药水、设笼诱杀; 及时出清

污水外排井和卸粪槽。

加强车辆运输规范化管理。

作业完成后及时冲洗; 蝇蚊孳生季节, 定时喷洒灭蚊

蝇药物。

第65条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规划的实施, 是在生态效益优先、环境效益优先的前提下体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 加强对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全过程的分类管理, 提倡源头分类, 注重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规划实施的正效益主要表现在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1) 本规划方案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并采取了集中处理方式,以减少污染点, 采用焚烧为主的综合处理方式, 垃圾焚烧使垃圾填埋的土地占用率下降, 垃圾的资源化将废物变无用为有用, 变有害为有利。因此本规划垃圾处理方案无论在保护资源,节约能源方面,还是在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2) 本规划方案采用密闭式运输代替开敞式运输, 减少在运输过程中的垃圾飞扬、 污水滴漏等二次污染。同时推行分类收集, 可以大大减少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量,提高废品回收率,降低由于生活垃圾污染所产生的健康、环境风险。

(3) 本规划对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其他固废收运处置进行了合理规划,提出建立其他固废各自的独立收运处置系统及建立相应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 防止混入一般生活垃圾中, 减少了各类固废随意处置对环境的污染, 提高了固废处理的安全性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4) 本规划对各类环卫设施选址时充分考虑城市各类环境功能分区及其环境质量要求,采用先进、污染少的技术,并提出了严格的环保措施。

本规划是一个环境友好型规划, 规划的实施从总体上来看具有较好的环境正效益, 可在极大程度上解决目前启东市城市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提高环卫设施设备配置水平,增强环卫公共服务能力。

第九章规划实施

第66条主要任务

1. 加快环卫设施建设,提高环境承载能力

(1) 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单位的餐厨废弃物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选择适宜工艺, 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 在餐厨废弃物达到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资源化利用; 结合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分阶段、有计划地推进餐厨废弃物及废弃食用油脂从收集、运输到处理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2)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程

遵循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程。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完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体系, 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 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集聚化发展, 加快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装备研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 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

(3) 推进环卫公共设施科学布局

优化环卫公共设施布局, 加大公厕建设力度, 以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厕为主体, 逐步使公厕布局合理; 配套并提升城市主要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商业街、主要道路等地段的环 卫公共设施设置等级; 免费开放环卫公厕, 逐步推广单位厕所对外服务, 提升公厕保洁节能水平, 规范统一公厕标志, 逐渐完善导向系统, 开发利用公厕查询手机客户端, 提升公厕的公共服务功能。

2. 完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 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率, 扩大分类收集覆盖面。按照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的原则,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的建设; 加快区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布点建设和机械化收运设备配置工作, 实现垃圾收运体系城乡全覆盖, 加快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装备升级改造,提升垃圾收运效率,减轻环卫工作劳动强度。

3.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促进垃圾回收利用

根据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 探索符合启东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路线,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 引导市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减少环境污染, 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 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4. 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环卫保障水平

(1) 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职能

结合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新形势, 加快完善垃圾分类与治理标准体系。重点针对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城市道路广场机械化保洁、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和各项环 卫作业经费投入标准等目前城市环卫行业的热点问题, 制定、修改、完善相关规章、政策,细化实施办法,健全环境卫生标准体系。

(2) 实行设施评估制度、保障建设运行质量

按照“公开、公正、客观、全覆盖”的原则, 对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从设施建设、运行管理、运行经费保障、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估; 同时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厂智慧化管控试点, 强化设施运行管理, 规范作业程序, 提高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保障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质量。

(3)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提升管理工作效能

将垃圾处理的重点从终端处理转移至垃圾源头治理, 通过集约生产消费和废品回收等措施, 实现垃圾减量化, 同时变垃圾被动消纳处理为资源化利用, 减少末端处理压力, 努力实现人均生活垃圾增长率逐年降低的目标。

(4) 加快设施提标升级,提高环卫作业标准

利用先进科技手段, 推进环卫设施的提标升级, 减轻一线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 保障职工人身安全, 同时提高环卫作业的效能。通过制定城市道路冲洗、机扫、清洗标准化保洁标准和作业流程, 实现城市道路“网格化、精细化、规范化、无缝隙”管理; 对作业车辆安装智能监管设施,编制车辆使用手册, 强化车辆专业维护保养, 保障环卫保洁作业精细化水平的提升。

5. 推进行业深化改革,实现市场化与产业化发展

发挥政府在环卫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引入竞争机制, 加强监督指导, 推行环卫行业市场化运作。确立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运行规则, 加强环卫作业服务单位资质管理,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 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运作环境, 提高环卫作业质量和服务水平, 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 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和专业化力量, 通过市场化运作,建设大型环卫设施,进行专业化管理,实现设施建设市场化。

6. 保障环卫职工权益、加快人员队伍建设

规范环卫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 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劳动人事管理,提高职工待遇, 保障休息时间,强化作业安全, 加强职业病防治, 逐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 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 改善环卫作业条件,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保障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同时,明确各级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第67条设施建设

预测启东市环卫设施建设投资近期 4.4 亿元(含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及建筑垃圾资源化 利用厂),远期新增 2 亿元。

表9- 1 环卫设施建设计划表

类别

名称

近期

远期新增

规模

投资 (万元)

规模

投资

生活垃圾

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房

350 座

3500

/

/

市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有害垃圾归集点

1 座

400

/

/

各区镇环卫服务中心

11 座

1100

/

/

吕四港城北、圆陀角转运站

2座

5400

/

/

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理厂

150 吨/日

800

100 吨/日

600

飞灰熔融处置厂

/

/

50 吨/日

15000

其他固废

果园村、庙西中路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2座

600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拆除垃圾、工程

垃圾总计 20 万

吨/年, 装修垃圾

15 万吨/年

25000

/

/

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90 吨/日

2200

/

/

其他环卫设施

公厕

34 座

1700

44 座

2200

环卫工人休息点

23 座

230

23 座

230

环卫停车场

3 座

1200

/

/

车辆 (新增)

垃圾收运

3 吨

10 辆

300

10 辆

300

8吨

5辆

250

8 辆

400

15 吨

2辆

160

2辆

160

道路保洁

机扫车 5 吨

4 辆

200

4 辆

200

机扫车 8 吨

2辆

140

2辆

140

冲洗车 8 吨

2辆

100

4 辆

200

冲洗车 12吨

1 辆

80

2辆

160

管理平台

启东市城市管理平台环卫子系统

1 套

400

/

200

总计



43760


19790

第68条环卫设施数据库

1.建设目标

落实党中央365体育投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与多层次规划协同联动, 紧密协调国民经济发展、 国土规划和底线规划(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 生态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保障设施用地,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 规划、统一平台的原则, 建立覆盖全市、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环卫设施规划?一张图?数据库, 形成环卫设施空间信息“一张图”管理模式, 引导基础设施共享共建, 释放整合土地资源,集约用地,为实现环卫设施规划、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闭环管理提供支撑,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2. 文件格式

成果形式为电子版数据, 提交内容为环卫设施规划数据库, 以文件夹的形式组织。环卫设施规划数据库文件包括矢量数据、栅格数据、表格数据和数据库建设文档四部分内容,不同的数据存储在相应的文件夹下。

(1) 矢量数据

矢量数据主要为专项规划成果数据库, 数据库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和空间规划信息要素。数据库成果采用 ArcGIS 10.2 及以上版本的个人地理数据库(PersonalGeodatabase)或文件地理数据库(FileGeodatabase),文件后缀名为*.mdb或*.gdb。

(2) 栅格数据

栅格数据包括规划图纸、航片、卫片、带坐标信息的栅格图件等。规划图纸采用jpg 、jpeg文件格式, 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航片、卫片、带坐标信息的栅格图件, 采用 GeoTiff文件格式,文件后缀为*.tif。

(3) 表格数据

表格数据包括规划指标表、重大工程安排表等,采用 xls 、mdb文件格式。

(4) 数据库建设文档

数据库建设文档包括空间规划数据库有关情况说明,采用 pdf 格式。

3. 数据标准

(5) 空间基准

坐标系:采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地图投影与分带: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用标准 3 度分带,中央经线为标准中央子午线。

(6) 空间要素组织管理

环卫设施数据库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 图层名称、几何特征及属性表名的描述见下表。 数据存储于 3 个数据集, 共包含 7 个数据层, 数据层的几何特征、图层名称如表所示, 各图层属性表包含设施名称、设施位置、规模、工艺、占地面积、建设状态等信息。

表9-2 数据库标准要求

序号

图层分类

图层名称

几何特征

1

终端设施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面层

2

其他固废处理设施

面层

3

转运设施

城区垃圾转运站

面层

4

区镇垃圾转运站

面层

5

其他设施

垃圾分类设施

面层

6

区镇环卫服务中心

面层

7

环卫停车场

面层

表9-3 环卫设施属性结构描述表

字段名

别名

字段类型

约束条件

备注

OBJECTID

序号

对象 ID

M


SHAPE

数据类型

几何

O


SSMC

设施名称

Char

M


SSWZ

设施位置

Char

M


GM

规模

Char

O


GY

工艺

Char

O


ZDMJ

占地面积

Float

M

单位:公顷

JSZT

建设状态

Char

M

现状或规划

JSQX

建设期限

Char

O


第69条实施评价

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实现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 对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 提高城市人民生活质量, 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六方面: 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分类收集、中转运输、处理处置),其他生活源固废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粪便、大件垃圾),城市保洁(城市道路保洁、城市水域保洁),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公共厕所、环卫停车场、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废物箱、供水器),环境卫生管理(监管体系、应急体系、智慧化管理、科技进步),环境影响与控制(环境影响的识别、减缓措施与对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本规划的实施, 启东市将形成与生态环境要求相一致、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生活源固体废物收运处系统、科学合理实用高效的城市保洁系统和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的环

境卫生公共设施系统, 系统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环卫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环卫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环卫服务智 慧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全市环卫事业实现更高水平绿色发展。

第十章保障措施

第70条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

环卫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 建立规划推进工作协调机制, 加强统筹协调, 形成工作合力, 根据职责推进相关工作, 确保完成各项规划目标任务。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卫专项规划, 结合当地环卫发展需求, 科学制定环卫事业年度建设计划, 落实项目、用地、资金等问题,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落实规划实施责任主体, 制定环卫设施建设目标责任制, 对相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并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71条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组织制度保障

配合启东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改革、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其他固体废弃物管理、 城市保洁管理及环境卫生标准化体系建设, 针对建设、运行、监管、考评等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 保障各项环卫工作的实施有指导性文件的支持, 有可操作的实施办法与细则。进一步完善启东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的建设, 加强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管理, 使得各项环卫工作得到有序的开展, 持续的、均衡的、稳定的发展。配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提升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系统, 由启东市政府和城管局牵头, 联合发改、 自然资源、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 对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统筹、协调,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各阶段任务的稳步推进。

第72条拓宽筹资渠道,推进市场运作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机制。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因地制宜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拓宽社会资本参与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积极推进环卫事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 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处理等环卫作业和经营服务, 提高环卫行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 垃圾处理市场化特点的金融服务, 优化信贷评审方式, 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建立完善相关财政税费政策, 继续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适时调整征收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条件成熟时及时开征区镇垃圾处理费, 建立完善垃圾处理财政补贴费用调整机制, 落实相关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制订(修订) 完善环卫行业相关作业标准和定额, 为环卫行业市场化奠定基础。

第73条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公共财政保障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启东市各级政府要把环卫经费纳入财政年度计划。结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建设的投入, 不断完善支持环境卫生事业建设的配 套经济政策;通过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环卫建设项目专项拨款等各种渠道与形式积累环卫设施建设资金。积极筹措社会资金, 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采取多渠道、多种形式、多层次的融资。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进竞争机制,推进市场化。

第74条落实环卫设施用地,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将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纳入启东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用地到位, 使之具有法律约束性, 并不得随意改变其用地性质。城乡新区开发、旧区改造时, 环境卫生设施必须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和财政年度安排,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第75条提升科技水平,实现行业智慧管理

建立环卫数字化指挥系统, 建立和完善环卫行业专业基础数据库, 大力推进市容环卫行业信息资源共享; 加强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 以环境卫生管理科技成果作为支持, 保证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运行, 推进启东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积极参与省市环境卫生学术、技术研究、交流活动, 学习、了解省内外环卫管理动态趋势, 学习掌握省内外兄弟城市环卫部门先进管理经验。建立一线作业人员的作业技能培训、作业资格认证、等级评定等制度,保障人员专业操作技能,提高专业化水平。

第76条深化体制改革,实现环卫产业发展

进一步深化改革现有的环卫管理体制, 加快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实行企业化转制步伐,实现“事企分开、干管分离”,加大市级环卫部门的指导与协调的作用, 强化环卫设施行政管理职能, 加强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完善承包责任制和专业服务公司合约制运作模式, 逐步推进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产业和市场等一系列配套政策, 如价格政策、收费政策、投融资政策、技术政策等。明确社会 各方在垃圾收运、 道路广场保洁、公厕建设与服务、粪便清运处理等环卫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

第77条加快365体育投注,加强宣传引导

完善环卫行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构建, 按照总量下降、结构优化、素质提高的要求, 重点做好综合型、复合型人才建设与高级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培养, 建立素质优良的城市环卫人才队伍。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 建立完善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强化市民环卫意识, 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广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鼓励社会团体和公民积极参与循环经济和资源再利用建设, 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人人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局面。建立环境卫生信息公开制度, 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建设事业。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公众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形成正确认知, 培养百姓垃圾分类的习惯, 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绿色生活生产消费方式, 加快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参与氛围。

第十一章附则

第78条规划法定地位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第79条规划变更要求

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

第80条规划生效日期

本规划经365体育投注批准后即行生效。

第81条规划解释权

本规划由启东市城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启东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