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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49827/2022-01881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文号: 启政办发〔2022〕40号
成文日期: 2022-05-25 发布日期: 2022-06-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印发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印发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
来源: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

《365体育投注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已经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落实。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365体育投注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调优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和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构建启东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根据中央、省、南通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坚持走质量兴农之路,实现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一)培优扶强经营主体

1.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提档升级。对首次获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补助15万元、5万元和2万元。对通过监测并保持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补助3万元、2万元、1万元。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凡在省级以上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成功挂牌的,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

2. 支持发展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织产业化联合体,凡成功创建省级产业化联合体的,每个补助3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主体,在省补基础上,再给予奖补15万元;成功创建南通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主体,在南通市补基础上,再给予奖补10万元。

3. 鼓励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年度农产品应税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补助10万元。年度农产品应税销售额达到3亿元、1亿元、5000万元和2000万元以上且与前年相比增幅超过8%的,分别补助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4. 鼓励农业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当年农产品出口额在150万美元以上(含150万美元),且当年增幅在15%以上的,每个企业补助8万元。鼓励农业企业积极开展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建设,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出口示范基地(区)称号的,每个补助10万元。

5. 扶持新型合作农场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365体育投注推进新型合作农场发展的补充意见》(启委农发〔2020〕5号)和365体育投注印发《启东市新型合作农场多种生产经营方式实施办法》(启委农办发〔2021〕8号)执行。

6. 推进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壮大。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启东市级示范性合作社及相当级别荣誉称号的,分别补助3万元、2万元、1万元、0.3万元。对获得省级、南通市级、启东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及相当级别荣誉称号的,分别补助1万元、0.5万元、0.2万元。

7. 支持农业招商活动。对当年新引进并落地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或者休闲农业项目(包含房地产建设内容的项目除外)的区镇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8. 初级农产品网上规模营销奖励。鼓励农产品电子商务规模营销,初级农产品网上规模营销实行以奖代补,对年网上交易额达100万元以上的电商,按年销售额的1%补助,单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不包括微信朋友圈等无后台销售记录的销售形式)。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9. 鼓励示范园、示范区建设。对获得省级“味稻田园、绿色菜园(味美菜园)”等荣誉称号的示范园、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每个补助5万元。对获评“南通市绿色蔬菜产业基地”称号的申报主体,每个给予1万元奖励。当年认定为农业农村部健康养殖示范场(含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单位,每个补助5万元。通过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的,每个补助1万元。

10. 鼓励种业市场主体培育。被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江苏省特色优势种苗中心(企业)的,每个一次性补助5万元。

11. 鼓励“一村一品”农业特色村(镇)建设。获得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称号的,每村(镇)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扩大特色村(镇)专业特色经营的生产规模,提升专业村(镇)建设档次。

12. 建办启东农产品上海专销区。在上海市区建办启东农产品上海专销区,面积达20平方米,连续经营时间至少三年,每个验收合格的专销区每年补助5万元,连补三年。

(三)培育打造质量品牌

13. “绿色优质农产品”补助。通过“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认定,每个补助5万元;绿色食品证书每个补助3万元,同一企业财政补助不超过8万元;获“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证书补助10万元,获证后正常年检的,每个基地补助3万元/年;获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集体商标等区域公共品牌每个补助10万元;获江苏省最美绿色食品企业、最佳人气奖分别补助1万元、0.5万元。

14. 鼓励发展品牌农业。获得国家级农业品牌称号的,每个补助10万元;成功入选省级农业品牌目录的,每个补助2万元。

15. 优质农产品、休闲农业和农机推介补助。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外省(除上海)、本省(包括上海)、南通市及启东市内展示展销的,分别补助2万元、0.5万元、0.3万元和0.1万元。农机生产企业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农机展销的,每次补助3万元。产品(项目)在国家、省、南通市、启东市农业农村系统(不含协会)组织开展的评比等活动中,获得最高等级荣誉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2万元和0.1万元奖励;同时对非最高等级荣誉获得情况根据获奖级别、实际成本酌情给予相应主体(或个人)500–800元补贴;同一主体(或个人)申请本项奖励不超过5个。

(四)发展休闲创意农业

16. 规范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创意农业。对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的行政村,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对被评为省级创意休闲农业系列乡村的行政村,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三至五星级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4万元、5万元。

二、夯实现代农业基础,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一)提档升级省级农业园区

17. 扶持发展智能温室。新建玻璃温室(含电动遮阳、加降温设备、自动喷滴灌系统及环境条件监测等物联网系统,标准另行制定)高效种植项目,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400元,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400万元。新建的塑料智能温室(含电动遮阳、加降温设备、自动喷滴灌系统及环境条件监测等物联网系统,标准另行制定),达到6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50元,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均指在省级农业园区内)

18. 发展智慧农业。加大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对高标准农田安装农业“天眼”,建立追溯体系。对大棚内天眼系统与联动控制终端补助1万元/套,对大棚外天眼系统监测终端补助0.8万元/套,对建立农业大数据平台、系统终端维护和数据分析的平台补助10万元/年。

19. 支持产学研合作。为提高园区建设科研水平,鼓励科研院所与园区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在合作期取得成果,年给予园区40万元补助。

20. 支持园区长效平稳运行。当年度园区正常运转,通过主管部门牵头考核,按考核结果给予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

21. 支持农机具的推广和应用。对列入启东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机具,给予定额补贴(最高不超过购机额的30%);对新购置水稻、小麦、油菜和大豆生产关键机械化环节的智能农机、无人农机等机具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自筹资金部分的40%;对新购置粮食烘干机(燃煤、燃油除外)实行定额补贴,在正常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上,15(含)–20吨的每台补贴3万元(热泵型补贴5万元),20吨(含)以上的每台补贴5万元(热泵型补贴7万元);对新购置的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播种机具实行专项奖补,每台奖补自筹资金部分的50%;农户及农机合作组织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农机的,给予所付利息50%的补助。

22. 鼓励创建农机化示范基地。对当年新获得省、南通市和启东市级农机化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农机实物补助。

23. 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机维修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机作业安全,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农机维修中心第一年奖补10万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各奖补8万元。

24. 鼓励农机生产企业研发创新。对当年度研发并取得省级(含)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农机具,每种机型补助5万元,每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发展现代高效渔业

25. 落实省环保督察渔港问题整改。对督察指出的吕四渔港、塘芦港、协兴港部分陆域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渔港港池海水水质监测劣四类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的属地区镇,分别给予10万元补助。

26. 加强渔业商会引领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改革创新,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为渔业行业服务,加快渔业体系建设,成绩突出,给予5万元补助。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优化提升农村环境

27. 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按照三星级康居村庄标准完成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并通过启东市验收的,补助5万元。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获评“省特色田园乡村”称号的,补助100万元。加强农村河道保洁,根据《2022年度启东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按照“三、四级河道2500元/公里和五级河(泯沟)3元/人”的标准实施补助。

(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28. 推进农村水利和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按《市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启东市2022年度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启政办发〔2021〕55号)和《365体育投注印发启东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管护实施意见的通知》(启政办发〔2021〕54号)实施补助。

(三)综合利用废弃资源

29. 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生产主体,经申报验收后,每亩补助20元。秋季稻秸秆还田采取犁耕深翻的生产主体,经申报验收后按省级标准每亩补助40元。

30. 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逐步扩大回收网点布局,对建成体系顺畅运行的区镇给予0.6–1.2万元补助。

四、加强农业科技引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31. 产学研合作项目。按《365体育投注进一步提升人才发展竞争力的意见》(启发〔2022〕3号)实施补助。

32. 鼓励申报农业科技成果。以第一完成人申报,获得国家级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丰收奖或省科技进步奖的,每个技术成果补助10万元。以第一完成人申报,获得省级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或丰收奖一、二、三等奖的,每个技术成果分别补助5万元、4万元、3万元。以第一完成人申报,获得南通市级农业科学技术相应奖项一、二、三等奖的,每个技术成果分别补助2万元、1.5万元、0.6万元。

33. 创新工作补助。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在全国、省、南通获奖的,分别补助5万元、3万元、1万元。

34. 鼓励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农产品配送中心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市农产品,建立稳定购销机制。

五、相关规定

35. 以上所列款项中,同一建设内容同时符合本级及上级相关奖补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36. 所有项目采取建前申报、建中监督、建后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建前申报应由所在区镇组织建设单位实行,必要时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审核。项目申报实行竞争性立项。

37. 凡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获得政府资金扶持的,必须是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的单位。

38. 对未参加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动态监测或者未按序时进度要求及时申报数据的企业,取消财政奖补资格。

39. 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防止奖补项目不必要的重复申报、重复建设,杜绝恶意套取财政奖补行为。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取消并追回所有财政补助,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40. 凡本文件所涉补助对象在实施农业生产项目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相应补贴。

41. 本意见涉及的扶持政策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牵头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

42. 本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三年。

解读链接:《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解读

启政办发【2022】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