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4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云峰,副主任石光辉、潘国红、潘双林、吴永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姜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广军,市人民法院代院长顾雪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玮,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补选代表议案和辞职事项,听取和审议了拟任职人员供职发言。
会议听取了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报告,审议了大会机构和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事项,顾云峰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有关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领导人员、市法院领导人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十八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本报记者 李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