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启东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运维服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启东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7.8万元整(¥78000元)
三、招标内容
启东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签订的《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外包合同》将于2025年5月31日到期。我院核心信息系统部署在院内机房,有网络通信设备、监控设备、会议系统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安检设备等。本次采购内容为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网络通信维护保障、办公计算机及外设维护保障、监控安全、会务及大型活动保障、设备保障、安检设备维护、配合法院对涉及法院系统信息化的各项工作进行保障等)。
本次招标维护保障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维护保障服务工作。如成交服务商在一年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招标人可在预算落实、合同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与成交服务商续签后两个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不再重新招标。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招标人将根据成交服务商维护保障的总体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后一年度合同;如果成交服务商没有达到合同履行条件之一的,则招标人有权在委托期内终止合同。
1、驻场人员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
派遣1名固定人员驻场提供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工作时间参照启东法院职工时间要求,如有加班要求需无条件配合,其它时间电话值班,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按启东法院要求值班。
(2)人员要求
派驻人员需大学专科或以上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有从事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相关经验(具有1年以上社保记录可查),派驻人员必须服从我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我院相关的规章制度。
(3)工作范围
①负责法院信息化办公设备的安装、调试、替换、保养,运行状况的监测和处置,及时向我院提供合理化建议。维护过程中出现的替换产品及耗材由院方承担。
②负责法院信息化办公设备的运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计算机网络通信畅通、办公计算机及外接设备维护保障、监控安全、会务大型活动保障等。
2、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服务地点为启东市人民法院(包含各人民法庭、融合法庭、驻所、综治中心等),服务范围主要是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及技术保障服务事项,具体如下:
(1)网络通信维护保障。确保甲方办公计算机网络(法院专网、互联网、政务网等)通信畅通,并根据需要按甲方要求配置、调整网络。
(2)办公计算机及外接设备维护保障。负责启东法院(包含各人民法庭、融合法庭、驻所、综治中心等)员工各网络办公电脑日常软件安装调试、硬件故障排除,系统优化、查杀病毒、系统崩溃及时恢复等,保障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所有办公外设正常工作(耗材由启东法院负责)。
(3)监控安全。对启东法院所有数字监控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障各类场所音视频系统正常运转,保障监控网络的线路通畅。
(4)会务等大型活动保障。对审委会、执行指挥中心、大法庭及各会议室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障所有设备正常运行。大型活动需提前调试音响设备,全程值守。
(5)提供设备保障。对我院中心机房及各处分机房设备定期保障维护,包括UPS、精密空调、核心交换机、楼层交换机、存储设备等进行日常维护巡检,确保各设备正常工作。
(6)根据启东法院要求做好法院信息化相关的各项工作。
注:投标时需要提供拟派驻人员与投标人直接签订的劳务合同,提供拟派驻人员的社保记录1年以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五、投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一)
4、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
5、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三)
6、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四)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五)
8、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六)
9、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投标人签名。投标文件为一正本二副本。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通过送达或者邮寄的方式提交给招标人,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邮寄地址:江苏省汇龙镇南苑中路418号,启东市人民法院行装科315,0513-68951172。
六、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10时30分。
开标地点:启东市人民法院一楼接待室(启东市汇龙镇南苑中路418号)。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