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15-1/2023-00016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启人社规〔2022〕4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 有效性: | 2024-10-01废止 |
名称: | 365体育投注印发《启东市企业引进人才综合补贴实施细则修订内容》的通知 |
365体育投注印发《启东市企业引进人才综合补贴实施细则修订内容》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启东市企业引进人才综合补贴实施细则修订内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启东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启东市企业引进人才综合补贴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为了优化人才补贴发放流程,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更好地帮助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现经过职能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决定对《启东市企业引进人才综合补贴实施细则》(启人社发〔2022〕23号)文件中第五条第(一)、第六条第(二)点修订如下:
第五条 申报审批
(一)组织申报
上述补贴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季度或按年度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所在企业对照相关文件,按照补贴类别分别填写《创新创业人才安居补贴申报表》《创新创业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表》《创新创业人才职称奖励申报表》《企业人才个税奖补申报表》《创新创业人才交通补贴申报表》《创新创业人才父母养老补贴申报表》等表格,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在企业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经企业所在镇、园区或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市人社局(市人才服务中心)。
第六条 资金拨付
(二)发放周期为申请对象初次到365体育投注:企业就业并缴纳启东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起,至当季度或当年末。每个发放周期内,按实际参加启东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核发;在市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间流动并缴纳启东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按累计缴费时间核发。
本通知由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至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